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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渠后裔青州临朐钱塘张氏宗亲会章程(试行)
2024年01月08日16:37:16 青州临朐钱塘张氏 点击数:681
横渠后裔青州临朐钱塘张氏
宗亲会章程(试行)
第一条 组织名称: 横渠后裔山东青州临朐钱塘张氏宗亲会,简称:横渠后裔钱塘张氏宗亲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横渠后裔钱塘张氏宗亲会(以下简称宗亲会)是青州临朐钱塘张氏商讨和处理家族事务的议事组织。
第三条 组织宗旨: 弘扬横渠思想,践行张子家训,发展钱塘文化,奉献家族事业。
第四条 组织守则:遵纪守法,敦宗睦族,团结互助,无私奉献。
第五条 组织职责:
(一)加强与张子后裔宗亲总会和其他各张子后裔支系宗亲会的联络、互访,积极参与张子后裔宗亲总会和全国张载后裔关学思想文化学会组织的重大宗族活动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大力宣传弘扬横渠思想文化。
(二)负责成立、调整宗亲会机构设置,推选、罢免宗亲会机构成员,募集经费。
(三)研究钱塘张氏宗族传承和历史文化,搜集宗族历史资料,保护修复宗族文物、历史遗迹;编修族规族训,续修族谱。
(四)组织障保峪祖茔祭祖大典(每五年一次)等宗族重大活动、重要会议。
(五)推动宗族公益事业,救危济困,开展宗族内助学、助贫、助困等公益活动。
(六)寻访外迁失联宗亲,加强与迁外地和在外工作钱塘张氏宗亲的交流活动,增进钱塘张氏宗族情谊。
(七)成立钱塘张氏横渠思想文化研究分会,挖掘研究钱塘张氏历史文化,宣传钱塘张氏古今贤裔事迹,激励后昆进步,推动钱塘张氏横渠思想文化发展。
(八)践行张子家训,传承优良家风(禁止族内通婚、坚持按十六字序取名等),促进宗族繁荣发展。遵循祖训,督导族人爱国守法、忠义节孝、敦礼重德、睦邻友善、励志笃学、奋进有为。
(九)指导钱塘张氏网站、微信公众号编委会及微信群管委会的工作。
(十)开展宗亲联谊、信息交流等有益于宗族事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机构设置:
(一)决议执行机构
1、宗亲代表大会,宗亲会会员代表大会为宗亲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宗亲会会员代表组成,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大会闭会期间由宗亲会执行委员会代行职权。
2、宗亲会,设秘书长一名,是宗亲会最高议事机构,每年召开一次,由宗亲会成员全员参加。会议总结一年来家族工作情况,安排下年度的家族工作计划,表彰先进,通报不良现象。弘扬横渠思想,践行张子家训,发展钱塘文化。
3、执行委员会,由宗亲会会长、名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他宗亲常务会成员、片区会长等组成,主要职责为跟踪、管理、执行宗亲大会的决议。对宗亲会事务进行决策、督导,具有提出召开临时宗亲大会的权利。
3、顾问委员会,由名誉会长、宗族中社会各界精英和年高德劭者组成,负责提出宗族事务的有关方案和建议,具有监督执委会工作的权利。
4、宗亲常务会,由宗亲会长兼管,下设三个委员会(事务委员会、文宣委员会、基金财务委员会),六大片区分会(青州南片区、青州北片区、临朐东片区、临朐西片区、陕西片区、张薛片区),
(二)部门机构
1、事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秘书长兼任),副主任两人,为宗亲会日常事务处理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会务服务、外事对接、祖茔修缮、族谱整理、寻找外迁宗亲、发布重要公告、执行宗亲会制度章程、微信群管理等。(附具体职责)
2、基金财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监事一人,会计专员一人,出纳专员一人。负责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由执委会管理,对宗亲大会和执行委员会负责,需定期汇报收支情况、公开账目并接受全体宗亲会成员的监督。(附基金财务委员会管理办法)
3、文宣委员会,设置主任一人(由常务副会长兼任),副主任三人,助理若干,负责日常宣传工作及筹备重要会议、活动,对于宗亲内重要事件及时进行宣传,通过网站、公众号、家族群等媒体定期通报宗亲事件,有计划的组织爱国爱党、祭祀先祖、人文关爱、表彰先进、人文娱乐等活动,适时成立横渠思想文化学会。(附具体职责)
(三)片区分会
1、宗亲片区:为加强组织管理的精度,设置六大片区(青州南片区、青州北片区、临朐东片区、临朐西片区、陕西片区、张薛片区)以管理各分会,各片区分别设立会长一人,由宗亲会提名选举,由执委会进行直接管理。片区会长与所辖分会长组成区委会,负责所辖分会的家族事务、宗亲联谊等宗族活动(附具体职责)。
2、宗亲分支分会:简称宗亲分会,是宗亲会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宗亲会员,由对应片区区委会进行管理。设置分会长一人、副分会长、助理根据分支情况确定人数,负责分会的发展、文宣和醵金工作,以及落地由片区传达的宗亲会决议及政策等。(附具体职责)
(四)组织架构图

第七条 任期与选举: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宗亲会机构成员任职自现届选举之日起,至下届选举之日止,届中可适当调整。
(二)宗亲会机构成员采用等额推举侯选人,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和宗亲会执委会表决:
(一)一般事项由过半数成员表决通过。
(二)特别重大事项由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1、修改制定宗亲会章程;
2、更改宗亲会名称,调整宗亲会机构设置;
3、推选会长、名誉会长、顾问、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片区会长等。
第九条 宗亲会会员及机构成员资格:
(一)品行端正,思想积极,年满十八周岁的钱塘张氏宗亲,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宗族事务,积极参加宗族活动,且在本分支内有较大影响力,经宗亲会理事会或各分支推荐,均可成为第一届宗亲会会员,名额不限。宗亲会正式成立后,发展新会员需由两名会员推荐,并经宗亲会或宗亲执委会通过。
(二)名誉会长、顾问应为宗族中热爱宗族事业,对钱塘张氏历史文化有一定研究的社会各界精英,或者是德高望重的长者。
(三)会长必须是对钱塘张氏宗族贡献巨大,在宗族内德高望重且有广泛号召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族内精英。
(四)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片区会长、分会长必须是热心宗族事务,在宗族内有较大影响并有一定号召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积极分子。
第十条 宗亲会成员的义务:
(一)宗亲会成员根据法律法规、本会章程办法、族规族训,参与决定宗亲会重大事项,执行相应机构体系事务,维护宗族宗亲权益,服务、宣传钱塘张氏宗族。
(二)会长、名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片区会长、分会长积极弘扬宗族文化,开展宗族公益,共谋宗族事务;会员积极收集本地族人意见,提出建议,督促日常事务执行体系和监督体系人员履职尽责;片区会长、分会长积极收集汇总各片区、各分支族人意见,定期汇报宗亲会;名誉会长、顾问关心宗族事务,积极开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监督效率和水平,监督宗亲会所有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本会章程办法、族规族训。
(三)遵守本会章程、办法;服从决议与工作安排;积极宣传宗亲会,扩大宗亲会影响力,不在家族群内讨论政治敏感议题。
(四)认真贯彻执行宗亲会的各项决议,带头参与宗族的各项活动。
(五)树立为宗族无私奉献的服务精神,不得利用宗亲会成员的名义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 宗亲会成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相应会议决议事项的表决权。
(二)按照本章程规定,发展推荐新会员。
(三)向宗亲会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四)参与宗亲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宗亲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宗亲会执委会议决议的执行:
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人必须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宗亲会报告。
第十三条 宗亲会成员的奖罚制度:
(一)会员及宗亲会机构成员对宗族有突出贡献者,经宗亲会或执委会决定,给予精神奖励。
(二)会员及宗亲会机构成员如有违法乱纪、违反宗亲会章程办法、违反族规或者决策严重失误、玩忽职守,造成社会影响和宗族声誉或利益损失的,经宗亲会或执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
(三)会员及宗亲会机构成员自愿退出宗亲会或被除名的,其在家族宗亲组织的权利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本会接受张子后裔宗亲总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本章程由宗亲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主 办:横渠后裔钱塘张氏宗亲会
编 辑:张成福
邮 箱:1210492338@qq.com


